雍正元年(1723年)连州实行“摊丁人亩”,是赋役史上的一次重大改革。
  七年 升连州为直隶州,直隶广东省布政司,与府同级,设知州一员,官秩正四品。直隶州辖连山、阳山2县。改理瑶同知为理瑶军民直隶同知。
  十一年 连州建学院考棚于州城忠报坊,有大小房屋20多间;文场设有可容百余人的应试童生座位。
  十三年 清远知县在清城下廓社稷坛旁建养济院,收养孤贫男女21人。
  连州城烟墩脚建育婴堂一所。初以募捐、抽捐为用,后以田租、铺租收入维持。
  雍正年间改广南韶道为广南韶连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