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志锋(1971年3月-2008年12月6日)男,汉族,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县三坑镇人,中共党员,生前系清新县太和镇政府农林水办公室主任。在2008年12月6日扑灭清新县太和镇八片山森林大火的战斗中,为保护国家、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而英勇牺牲,年仅37岁。于2009年6月10日被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。


事迹

  2008年12月6日,清新县太和镇八片岭发生山火,太和镇农办主任徐志锋与镇负责人、林业站扑火员赶到现场救火,在救火过程中,徐志锋英勇殉职。

  当日中午12时,八片岭与附城沙田交界处发生山火。徐志锋与镇领导、林业站相关人员赶到现场救火。当时,由于山火借风势向西边蔓延,且离火场不远处有煤气站、微波发射接收塔,山下还有鞋厂、玄真古洞生态旅游度假区以及凤霞中学,如果火势继续蔓延将对以上地方造成严重威胁。此时,徐志锋和其他人员身先士卒、拿起工具奋力扑火。随后,其他专业救援力量亦赶到场。

  由于大火越烧越猛,现场救火指挥部与徐志锋失去了联系。随后,指挥部下令所有人员通宵搜寻徐志锋。最终,在一险峻的山沟下发现了徐志锋的遗体。搜寻人员看到,徐志锋的双手仍紧紧握着扑火工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