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琳(1429-1505)字文玉,号象山,为朱璧之孙,上岳第九世。

  25岁时由庠生应省乡试中明景泰四年(1453)癸酉科举人,任福建漳州府龙溪县知县。在任时廉明忠爱,加意恤民,遇自然灾害时出谷赈济,援救灾民。届满离职赴京时,通邑士人不忍别离,由彰州府教授曾左等官员率其弟子共千余人,在城郊搭建帐篷为其饯行。后因患病辞官归乡,仍以孝友为怀,赈急济贫,扶助族人。当时有一乡人黄清,年甫5岁时父母相继去世,朱琳资助其办完丧事。黄清长大成人,又资助其完婚。每逢灾荒年,即捐银捐谷接济灾民,乡中称其为“笃行君子”。

  终后,两广总督林富嘉其循良之绩、孝友之行、赈恤之义,于明嘉靖七年(1528)上奏朝廷下旨,为朱璧、朱琳祖孙在上岳建乡贤祠(其中朱璧祠为乡贤朝瑞朱公祠、朱琳祠为乡贤象山朱公祠),并在清远县城南门大街中道建造旌表祖孙二人的科第名贤坊。

  另在清远县城西街为朱琳建造青云坊,附近民居处因之改名为青云里。

  《广东通志》和《清远县志》有关于祖孙乡贤的记述。明正德五年(1510),赐进士第承德郎户部清吏司主事(清远人)何俊为其撰墓志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