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昌夫(1909~1989),原名唐帮毫一,曾用名李夫,瑶族,连南三排镇人。少时家贫,11岁卖给连县九陂上水乡李佳龙作养子。靠农耕为生,亦烧制砖瓦及酿酒、做豆腐生意。
  民国37年(1948年)加入中共连江支队党委领导下的九陂地下秘密农会组织。
  1949年12月8日,连县县城解放后,主动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当向导,前往油岭、南岗一带追歼国民党政府军李楚瀛部。
  1950年1月至1968年2月,先后任连县九陂乡人民政府公安小队长,连南瑶族自治县一区建政工作队副队长,一区区长,县建设科科长,民政科科长,连南瑶族自治县副县长,连阳、连州各族自治县副县长等。
  期间,于195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58年5月、1963年6月被选为省第二届、第三届人大代表。1978年9月至1986年6月,先后任连南县革委会副主任、县政协副主席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。
李昌夫长期分管农田水利、公路建设和处理民事纠纷工作,先后主持建成鹿鸣关、龙口、官坑等大中型水利工程,主持修筑瑶区人行大道60多公里和全县多条公路。1989年3月6日病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