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仁畿
陈仁畿(1915~1998),出生于英德县潭坑乡(今英德市桥头镇)。
民国27年(1938年)加入中国共产党。当年秋,与廖宣、廖碧波等人成立英东抗日后援会,任宣传委员。
民国28年3月组织英东抗日宣传队,任队长,6月任青年抗敌同志会主席。
民国29年秋任桥头中心小学校长,开展英东(即英德东部地区)党的活动。民国30年,与廖碧波、石可权等人筹办英东中学,任常务董事,翌年秋招生。
民国33年8月,任英东抗日自卫大队大队长。
民国34年1月,组建实际由党直接领导和掌握的挺进第二纵队第4大队,任大队长。
当年4月,“挺二”第4大队编为北江支队英翁边大队(野火大队),任大队长。
民国35年下半年,随东江纵队北撤山东烟台后,编入华东部队,安排到华东党校学习。后调东北解放区从事建立政权工作。
民国38年5~6月,随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下参加解放粤北战斗。
新中国成立后,历任英德县县长及县救灾委员会主任、广州钢铁厂筹建工地党委书记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。“文化大革命”期间,被“停职反省”。
1971年平反后,参加广州市玻纤厂筹建工作,后历任广州市民政局副局长、广州市规划局局长、广州市越秀区党委书记。
1990年离休。离休后关心和支持老区建设,多次应邀参加省、市、县有关会议,为当地经济建设出谋献策,指导编写革命老区斗争史和帮助老区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。
1998年6月病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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