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大力推进公民道德建设,深入挖掘我市在践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中的“凡人善举”,鼓励引导社会各界群众践行道德规范,感受道德力量,在各地各部门推荐的基础上,经市文明办严格筛选并网上公示,邓淑华等47名同志被评选为清远市2021年第一季度“清远好人”。
清远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《关于发布2023年第二季度“清远好人”名单的通知》。根据该名单,清远共有24人荣获2023年第二季度“清远好人”称号。
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选树道德典型,弘扬传统美德,市文明办组织开展了2021年第四季度“清远好人”评选活动。经各地各部门推荐、小组评审,评出2021年第四季度“清远好人”候选人33名。
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大力推进公民道德建设,深入挖掘我市在践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中的“凡人善举”,鼓励引导社会各界群众践行道德规范,感受道德力量,经各地各部门推荐、严格筛选、网上公示,46名同志被评选为清远市2021年第二期清远好人。
何冬娟,女,清远市妇联副主席,分管宣传部工作。蔡艳芳,女,清远市人民医院护理部主任、清远市护理学会理事长。2014年度获“全国巾帼建功标兵”称号。
江军芳,女,1983年生,湖南麻阳人,中共党员,本科学历,广东忠华棉纺织实业有限公司行政部主任。李冬梅,女,1981年生,广东清远人,学历本科,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全业务支撑管理,通信工程师。2014年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“五一”劳动奖章。
2024-03-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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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3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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